关于柳州市财政局直接履行出资人职责金融企业2024年度绩效考核评价政府购买服务询价的函(柳财金函〔2025〕41号)

来源: 柳州市财政局  |   发布日期: 2025-06-20 17:13   

各有关单位:

根据《柳州市财政局直接履行出资人职责金融企业管理事项清单(试行)》及国有金融资本管理相关规定,我单位现拟就市本级相关国有金融企业2024年度绩效考核评价进行询价采购,请符合资格条件的社会机构积极参与。

一、评价对象

投标单位提供市本级相关国有金融企业2024年度绩效考核评价服务,并对重要事项进行必要的延伸和追溯,出具2024年度绩效考核评价报告。被考核对象为:广西柳州市金融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柳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柳州市农业信贷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柳州市小微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二、评价范围

(一)广西柳州市金融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参照《关于下达市金融集团2024年至2025年度绩效考核方案的通知》(柳财金〔2024〕28号)除党建工作外的其他考核内容实施考核;

(二)柳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参照《柳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绩效评价考核暂行办法》(柳财金〔2023〕40号)实施考核;

(三)柳州市农业信贷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柳州市小微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参照《关于下达柳州市政府性融资担保公司2024年绩效考核任务的通知》(柳财金〔2024〕29号)除党建工作外的其他考核内容实施考核。

三、项目预算

不超过13万元(包含派出人员劳务费、食宿费及交通费等)。

四、相关要求

(一)投标单位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企业,营业范围符合项目要求;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商业道德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本行业执业证书、具有丰富审计经验,有同类考评经验的优先;未经询价方同意不得向其他方提供任何考评资料;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本次考评服务,应由投标单位主要负责人担任本项目总负责人,项目人员应包含具有丰富从业经验和相关考评经验的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师、税务师等,确保按时按质完成相关工作。

(三)本次考评工作,自签署合同日起,投标单位应及时开展审计工作,并于30个工作日内完成相关考评任务并出具正式绩效考核评价报告。如遇特殊情况可与我局沟通,原则上最多不得超过45天。

(四)有意向的单位,请于2025年6月27日前联系我局获取考评资料,按本次询价采购的要求向我局提交报价单、工作方案、营业执照复印件及相关服务承诺等资料。

(五)我局原则上参考服务质量、报价、项目人员、项目经验等因素确定成交服务商。若参加报价的单位少于3个的,我局将重新进行询价。

(六)报价文件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

1.报价函(须加盖公章)及有关专业人员安排的承诺,有关工作经验的证明材料等。

2.公司营业执照或副本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七)报价文件必须加盖报价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必须本人签字或加盖私章,装入密封袋,并用本单位公章加盖骑缝章,相关材料请于2025年6月27日前以快件投递或直接送达方式送达柳州市财政局金融科(柳州市城中区潭中东路12号2号楼404室),上述材料均应一式两份送达。

五、其他事项

我局确定最终成交单位后,请成交单位接到成交通知后3日内,到我局签订购买服务合同。询价单、成交单位报价函等为签订合同的依据,按承诺时间提供服务。如有违约行为,服务供应商将承担法律责任。具体违约条款及其他未尽事宜,将在双方签订合同时约定。

(联系人:甘立涛、陈兰英;联系电话:0772-2623105)

柳州市财政局

2025年6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