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柳城县同盛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股权变更事项的批复(桂金管复〔2025〕31号)

来源: 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金融委员会办公室  |   发布日期: 2025-04-17 14:10   

柳城县同盛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你公司《柳城县同盛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关于股权变更事项予以审核的请示》(同盛司报〔2025〕2号)及相关材料收悉。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小额贷款公司设立、变更及终止工作指引(试行)》(桂金监贰2022〕8号)等有关规定,经审核,同意你公司本次股权变更。具体内容和要求如下:

一、明确公司新的股权结构。唐玲将持有公司14.7%股权(294万元)、李燕生将持有公司14.7%股权(294万元)、李泽航将持有公司14.7%股权(294万元)转让给柳州市万恒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本次股权变更后,柳州市万恒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出资2000万元,持有公司100%股权。

二、修改公司章程。依据本次股权变更事项修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

三、变更市场监管登记。自批复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办理市场监管登记变更手续。

四、更新监管信息系统。自变更市场监管登记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登录广西小额贷款公司行业监管信息系统更新股权结构信息。

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金融管理局

2025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