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5年第一期市本级社保基金财政专户定期存款竞争性存放选择结果的函
来源:
柳州市财政局 |
发布日期:
2025-03-20 18:12
各相关银行:
根据自治区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地方财政部门和预算单位资金存放管理的通知》(桂财库〔2018〕120号)和《柳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柳州市本级财政专户资金存放管理办法(试行)》(柳财库〔2021〕34号)等文件规定,柳州市财政局开展了2025年第一期社保资金财政专户定期存款竞争性存放工作,依据综合评分法择优确定了12家资金存放银行,现将结果函告如下(排序不分先后):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柳州分行
柳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柳州分行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柳州分行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柳州分行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柳州分行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柳州分行
国家开发银行广西壮族自治区分行
广西北部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柳州分行
桂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柳州分行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柳州分行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柳州市分行
请以上银行在2025年03月25日前到柳州市财政局国库科办理相关手续,逾期不办理视为自动放弃。
柳州市财政局
2025年0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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