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关于下达2020年自治区普通高中基础能力建设补助资金(第二批)的通知

来源: 广西财政厅  |   发布日期: 2020-11-02 18:00   

桂财教〔2020〕120号

各有关市、县财政局、教育局:

为改善普通高中办学条件,经研究,现下达你市、县2020年自治区普通高中基础能力建设补助资金  万元(详见附件)。收入列2020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1100245教育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支出列“205教育支出”相关项。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治区普通高中基础能力建设补助资金统筹用于支持全区普通高中学校发展,重点支持中央补助资金不能覆盖的地区和范围的普通高中学校。补助资金主要用于支持新建普通高中学校,教学楼、宿舍楼等新建和改扩建,消除普通高中大班额,同时支持学校急需解决的学生食堂、体育运动场以及必要的图书和教学仪器设备等设施建设。补助资金不得用于人员经费和偿还债务等方面。

二、各有关普通高中学校要严格按自治区核定的建设项目安排使用资金,尽快启动项目建设,抓紧组织实施。属于政府采购范围的,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实施政府采购。

三、各市、县财政、教育部门要指导和监督普通高中学校加强资金管理,确保专款专用,努力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自治区财政厅、教育厅将适时对各地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违反财政资金使用管理的行为,将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27号)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附件:2020年自治区普通高中基础能力建设补助资金(第二批)分配表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

2020年10月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