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财政局:以项目评审为载体,促进工程勘察行业健康发展
为规范工程勘察行业相关行为,合理确定工程勘察费用,有效控制政府项目投资,柳州市财政局结合柳州市 东外环北段A标、北进路、白沙大桥等工程勘察结算评审发现的有关问题,邀请市审计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中心、投资平台公司、勘察等单位召开会议,协调解决勘察相关问题,推动工程勘察行业健康发展。
一、针对问题答疑解惑
柳州市财政局对勘察项目评审中检查出来的问题进行研究、分类和汇总,向参会勘察行业主管部门、建设单位、勘察单位通报存在的主要问题,并答疑解惑。答疑解惑过程中,积极征求住建局、审计局等相关单位意见及建议,对问题逐一分析、剖析。
二、开展经验交流
工程勘察具有专业性强,风险责任大的特点。勘察行业主管部门、建设单位、勘察单位三方围绕工程勘察实际存在的困难及问题,深入开展交流探讨。勘察单位专家组结合多年工作经验详细讲解岩土工程勘察流程、岩溶场地、地下水对工程的影响等内容,解读了相关规范条款,剖析了岩土工程勘察中应注重的技术要点及工作难度。
三、有效控制勘察费用的新措施
市财政局通过交流与讨论,出台相应管理办法及工作指南,
对项目建设单位提出加强投资管理及造价控制的要求,对项目勘察单位提出规范勘察行为的要求。
(一)针对西岩溶地区勘察规范颁布后增加施工勘察费用的情况,建议列入概算相关费用。
(二)针对《工程勘察收费标准》中不明确内容,建设单位可在招标文件中对勘察收费标准涉及的复杂程度系数、技术工作费收费比例、附加调整系数等进行约定。
(三)项目勘察合同应明确勘察各阶段相关工作、预估工程量、合同价款等具体内容。
(四)项目勘察实施前,建设单位应加强对勘察方案经济性的审核,避免“过度”勘察。
(五)建设单位应加强项目勘察的过程管理,对增加勘察费用的方案调整、跟钻进管等事项,及时办理签证确认手续。
(六)在确保工程勘察质量及满足规范要求的前提下,项目勘察结算须考虑合理的“富余”工作量,超出部分不予计量。
下一步,柳州市财政局将联合勘察行业主管部门继续加强对建设单位落实相关措施的监督检查,通过建立相关约束机制,强化建设单位落实项目投资控制主体责任,有效节制勘察费用不断攀升,超概算、超合同价等现象,推动勘察单位加强自律,促进勘察行业健康发展。
柳州市本级政府投资项目工程勘察结算有关问题会议现场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