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棚户区改造工作获国务院大督查激励

来源: 广西财政厅  |   发布日期: 2021-06-09 18:13   

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对2020年落实棚户区改造等有关重大政策措施真抓实干、取得明显成效的216个地方予以督查激励。我区柳州市棚户区改造工作积极主动、成效明显,成为国务院督查激励对象之一。财政部在近期正式下达2021年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时,专门下达2000万元激励资金作为奖励。近日,自治区财政厅已将激励资金下达柳州市,用于支持该市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建设。

2020年,柳州市将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纳入为民办实事工程、重大项目建设攻坚突破年建设任务事项,成立了以常务副市长任组长的保障性安居工程领导小组,高位统筹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及棚户区改造工作。该市提前谋划棚户区改造工作,层层分解落实各县(市、区)目标任务,并根据项目推进实际情况不定期召开领导小组会议,重点解决项目推进、房屋分配以及周边供电、燃气、供水、排水、路网等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问题,实行计划同步下达、项目同步推进、考核同步实施、信贷融资同步支持,确保项目按期交付、群众按时回迁安置。

在项目管理上,柳州市实行“一账两库”的管理方式,即搭建一个项目台账、一个重点项目库和一个储备项目库,打出“挂图作战,主动服务、重点跟进、协调联动”的组合拳,加强对规模较大、开工建设任务较重的县(区)的现场指导和调研,确保目标任务顺利完成。2020年,提前4个月完成国家下达的开工目标任务和基本建成目标任务,且任务完成质量较高,在全区棚户区改造工作中表现突出。在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同时,柳州市不止于前、锐意进取,着眼“十四五”住房保障规划,提前谋划部署2021年棚户区改造计划,致力于做好棚户区改造这项民生工程。

作为广西老工业城市,柳州市城市建制早,本地居民多,外来人口流入大,居民住房需求旺盛。其在统筹实施好历年棚户区改造建设、及时做好居民回迁安置的同时,结合城市发展规划和中长期住房建设目标,统筹考虑居民居住需求,稳妥有序推动棚户区改造。2020年,柳州市棚户区改造新开工8176套,开工量排名全区第2位,占全区棚户区改造新开工总量的12%,切实兜牢住房民生底线。

随着棚户区改造持续推进,现存待改造棚户区规模较小、位置偏远、经济收益平衡较难,融资渠道收窄。柳州市主动作为、迎难而上多措并举筹措资金。引导各平台公司加强与金融机构合作,以柳东新区保障性住房项目作为底层资产,构建了全区首例“信托+专项计划”双SPV交易结构,发行资产支持证券进行融资。该模式有效盘活了保障性住房项目资产,实现保障性住房项目资产未来的现金流变现,有效缓解了企业资金压力。2020年,柳州市棚户区改造完成投资39.7亿元,完成量排名全区第1位,占全区固定资产完成投资总量的17%,较第2位多9.5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