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联合调研组来柳开展契税和城市维护建设税立法改革实地调研

来源: 柳州市财政局  |   发布日期: 2021-04-01 09:3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法》授权,我区需在2021年9月1日前确定我区契税适用税额以及纳税人因土地、房屋权属被征收和不可抗力灭失住房而重新承受土地、房屋权属的减免税办法,并确定我区城市维护建设税纳税人所在地。为科学、合理确定上述事项,确保《契税法》和《城市维护建设税法》在我区如期顺利实施,2021年3月22日至23日,自治区财政厅、税务局、人大财经委、自然资源厅、住建厅相关处室组成联合调研组,来到柳州市开展契税和城市维护建设税立法改革实地调研。

3月22日下午,调研组走访了广西五建公司和柳州医药公司,详细了解企业经营管理和税负情况,听取企业对于广西契税和城市维护建设税立法改革的意见。3月23日上午,调研组在柳州市财政局举行座谈会,面对面地与柳州市城市维护建设税纳税大户、纳税人代表、人大代表进行交流,听取地市相关部门和企业的意见。调研组组长,自治区财政厅税政处处长熊耀献参加了此次会议。

柳州市财政局总会计师韦红鞠向调研组介绍了2018—2020年柳州市经济运行基本情况、契税和城市维护建设税收入情况,重点反映了柳州市在契税和城市维护建设税征管过程中碰到的困难及问题。随后,柳州市税务局、住建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部门和东城集团、柳工机械、碧桂园等纳税大户,就契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和土地、房屋权属减免税等相关问题开展了深入交流。此次座谈会在转型升级、优化减负、改革创新等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为自治区契税和城市维护建设税立法改革提供了有益的参考。

图1、2:自治区联合调研组来柳开展契税和城市维护建设税立法改革座谈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