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连续三年荣获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项目绩效评价第一名

来源: 柳州市财政局  |   发布日期: 2021-02-19 09:30   

2016年以来,柳州市财政着力提高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项目资金绩效。柳州市财政局会同农业农村部门,围绕目标设定、发放时效性和精准度、政策宣传、督促落实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主动查摆问题,实事求是分析对策,多措并举确保补足工作短板。根据自治区财政厅、农业农村厅日前发布的通报,柳州市荣获2019年度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项目绩效评价第一名,至此,柳州市已连续三年摘得该项目绩效评价头名。

一、强化政府主体责任,明确部门分工。柳州市各县(区)人民政府作为责任主体,进一步提高对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的重视程度,切实承担主体责任,督促县(区)农业农村局联合本级财政起草实施方案报本级人民政府审批,并以人民政府名义印发实施方案至各乡镇执行。柳州市各级财政、农业农村部门高效密切配合,形成了政府全面领导,农业农村、财政部门和各乡镇政府具体落实的良好局面。

二、严格审核补贴面积,避免出现“多补漏补”。柳州市各县(区)以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面积为基础由村民小组逐户调查摸底,核实填写入户登记表;乡镇政府复核、公示后报送县农业农村、财政部门,县级部门开展抽查工作,经整改修正后,汇总补贴面积,计算补贴标准,上报本级人民政府并予以审批。督促各县(区)严格按照自治区有关要求,对不符合补贴条件的耕地坚决不予补贴。由此形成村、乡、县三级严格审核,层层把关的模式。

三、规范补贴发放流程,加强检查指导。指导柳州市各县(区)严格按照实施方案要求,各部门分工协作,规范补贴面积的申报、审核、公示、资金拨付和发放等程序。一是加快补贴资金发放。督促县(区)财政局按照县(区)人民政府批准的资金请示文件,在5个工作日内将各乡镇补贴资金发放至乡镇财政所专户中。二是发放程序严而有序、公开透明。乡镇财政所及时与金融机构对接,由金融机构按照农户清单,将补贴款发放到各农户的银行账户中。三是加强检查和指导。要求县级财政部门会同农业农村部门对基层开展抽查和指导工作,发现问题及时进行纠正和处置,保证项目的平稳推进。

四、及时开展政策宣传,提高群众知晓率。督促柳州市各县(区)农业农村、财政部门加强政策宣传,结合本地实际统一制订宣传墙报、横幅发到各村屯,举办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推进会,同时通过信息、会议、政策咨询等方式,提高政策领悟统一工作思路。对乡镇人员、包村干部进行培训,提高业务水平,要求每个村屯的包村干部既是补贴面积的登记员,又是补贴政策宣传员,提高群众知晓率,为顺利实施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营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

五、统一档案管理模式,规范台账收集归档。督促柳州市各县(区)提高对耕地地力保护档案的管理水平,要求县、乡(镇)、村三级能够做到及时收集、整理,立卷归档保存,按要求统一收集至本乡镇人民政府或镇农技推广站,同时每个乡镇以村为单位,将各村所有材料装订成册装入档案盒中,并在档案盒上醒目位置标注说明,统一保存,方便日后查阅。

图1:建设中的柳城县寨隆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现场

图2:工作人员在柳城县古砦乡对农田建设项目进行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