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财政局开展政府采购领域“四类”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检查

来源: 柳州市财政局  |   发布日期: 2024-03-27 10:15   

为贯彻落实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部署及政府采购领域“整顿市场秩序、建设法规体系、促进产业发展”行动方案有关要求,近日,柳州市财政局成立专项整治工作组开展政府采购领域“四类”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进一步规范柳州市政府采购市场秩序,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此次专项整治工作,坚持以问题为导向,重点聚焦当前政府采购领域反映突出的采购人设置差别歧视条款、代理机构乱收费、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供应商围标串标等“四类”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从2023年12月开始,一直持续到2024年6月。

在本次政府采购项目的专项整治工作中,柳州市财政局承担起重要的监督与检查职责。为确保整治工作的深入和全面,专项整治工作采取采购代理机构自查与财政部门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对3家采购代理机构15个采购项目开展书面检查和实地核查,发现有3个项目存在未按时退付保证金的问题,已督促相关代理机构立即退还保证金。同时,柳州市财政局深入分析问题的根源,就问题易发多发的关键环节,研究具有针对性的政策措施,现已出台《柳州市财政局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保证金管理的通知(试行)》,大幅减免政府采购保证金的收取,并形成专项整治工作总结。

下一步,柳州市财政局将探索建立政府采购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的长效机制,对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按照部门职责分别移送公安、市场监管部门,对涉嫌构成犯罪的,将由公安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图一:市财政局专项整治工作组开展政府采购领域“四类”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