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之以恒“晒家底” 久久为功“筑公信” ——柳州市财政局以常态化机制推动2026年预算公开走深走实
2026年,柳州市财政局坚决贯彻落实《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以“钉钉子”精神狠抓制度落实,圆满完成市本级部门及所属单位预算公开工作,持续擦亮“阳光财政”底色。
一、压实责任链条,确保“规定动作”执行有力
预算公开工作作为财政工作的常规重点任务,柳州市财政局始终保持不松劲、不懈怠的工作劲头,将其作为检验部门执行力和工作作风的“试金石”。严格执行“批复后20日内”的法定时限要求,通过印发专项通知、强化业务指导,层层压实部门主体责任。2026年,市本级应公开部门及所属单位均严格遵守法定时限,实现“零超时、零遗漏”,切实维护了预算公开工作的严肃性与规范性。
二、拓展公开广度,实现“阳光账本”全面覆盖
2026年,柳州市财政局持续巩固拓展预算公开范围,坚持“应公开尽公开”,除涉密单位和涉密事项外,市本级所有部门及所属单位均严格按照规定全面公开部门预算。各部门通过门户网站与柳州市本级预决算公开平台同步公开,形成“双公开”格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通过持续多年的公开实践,市本级已逐步建立起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预算公开网络,确保每一笔财政资金都在阳光下运行。
三、保持公开定力,推动“透明财政”常态长效
柳州市财政局以历年预算公开工作为基础,持续巩固“三公”经费、政府采购等社会关注重点内容的公开成效,坚持公开标准不降低、公开质量不打折。各部门严格按照统一规范公开预算报表及绩效目标,清晰呈现财政资金的投向与使用效益。通过常态化、规范化的预算公开实践,进一步筑牢“阳光财政”建设根基,持续提升财政工作透明度和公信力,彰显了柳州财政推进法治政府、廉洁政府建设的坚定决心。
下一步,柳州市财政局将持续总结经验,在提升财政透明度、保障公众知情权方面持续努力,不断提升预算公开的质量和水平,推动“阳光财政”建设再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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