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财政局:强化内控指引规范政府采购——以制度赋能政府采购提质增效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柳州市立足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全局,制定印发《市本级预算单位政府采购内部控制指引》(以下简称《指引》),以“分事行权、分岗设权、分级授权”为主线,聚焦优化配置和提升效益,构建权责清晰、约束有力、运转高效的政府采购内控体系,切实将中央精神转化为健全宏观经济治理体系的具体实践。
一、压实主体责任,突出政治站位
《指引》严格对照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工作要求,在组织机构与管理职责、审批决策机制等关键环节进一步明晰权责,压实采购人主体责任。一是确立实行统一领导、分工负责、归口管理的工作机制,构建流程规范、运行高效的权责体系,从制度源头防范权力越位、缺位、错位风险;二是将内控建设与从严治党紧密结合,通过建立岗位制衡机制,建立关键岗位定期轮岗制度或专项审计制度等,强化廉政风险源头防控,筑牢“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制度防线;三是明确要求建立健全政府采购事项集体研究、合法性审查和内部会签相结合的议事决策机制,把依法决策、民主决策、科学决策贯穿政府采购全过程,深入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要求,确保重大采购任务依法依规。
二、筑牢内控防线,强化监管效能
《指引》注重以有效监管保障财政资金在政府采购中规范、安全、高效使用,从源头防范资金浪费和低效支出。一是监督贯通协同,建立政府采购内部协同监督机制,要求采购活动全程接受纪检监察和内部审计等部门的监督,强化对政府采购各主体行为监管,织密监督网络;二是坚持厉行节约,建立健全政府采购预算编制的内部审查制度,强化采购需求管理,提高政府采购预算编报、执行的系统性、准确性、及时性和严肃性,避免铺张浪费和盲目采购;三是智慧赋能监管,通过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一张网”实行全流程电子化操作,运用大数据实现异常行为智能预警、信用评价动态管理,推动监管由“人防”向“技防”转变。
三、发挥政策功能,助力优化营商
《指引》明确,在满足机构自身运转和提供公共服务基本需求的前提下,编制政府采购预算应落实政府采购政策。一是推动自主创新,指导落实专门面向科技创新企业采购等政策,通过政府采购支持科技创新、扶持中小企业,助力培育新质生产力;二是践行绿色发展,引导执行支持绿色发展政府采购政策要求,为绿色技术产品提供稳定的市场需求,引导市场主体绿色转型,推动构建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产业体系;三是维护公平竞争,要求不得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不得设置不平等条款等,着力规范地方政府经济促进行为,助力推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
下一步,柳州市财政局将持续强化《指引》落地见效,推动各预算单位不断完善内部采购管理制度,全面提升政府采购规范化、科学化、精细化水平,为优化营商环境、服务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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