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财政局:“三聚焦”精准施策规范政府采购各方行为

来源: 柳州市财政局  |   发布日期: 2025-11-04 16:39   

政府采购是财政支出的重要环节。近年来,柳州市财政局始终将规范政府采购参与各方行为作为监管工作的基石,分类施策、精准发力。通过织密制度笼子、创新监管手段、强化信用约束等方式,推动全市政府采购监管从“事后查处”向“全程防控”转变,为优化营商环境、提升公共服务质量提供坚实保障。

一、聚焦采购人主体责任

持续推进“谁采购、谁负责”问责机制,响应全口径预算管理工作部署,推动实现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政府采购领域监管。一是压实责任链条。通过建立政府采购专管员制度、定期开展专题培训等方式,明确采购人主体责任。“十四五”期间,柳州市累计组织全市采购人培训4次,覆盖市本级及县区所有预算单位,累计培训1800余人次,推动“主体责任”入脑入心。二是优化服务与监管。针对重点部门、县区推行“点对点”上门宣讲,建立“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机制,围绕预算执行等7项细化标准开展监管。“十四五”期间,累计发布抽查公告12份,监管针对性显著增强。三是强化预算刚性。严格政府采购预算审核与计划备案管理,明确各环节规范要求。“十四五”期间,市本级累计备案采购计划2.7万余条,未发生超预算或挪用资金问题,预算执行效率年均提升5%,财政资金使用规范性得到增强。

二、聚焦代理机构执业行为

以“提升专业能力、防范违规风险”为目标,加强代理机构全流程监管。一是开展专项检查。聚焦代理机构的采购规程、信息发布管理、质量控制、风险控制、质疑处理等内控制度落实情况,从备案代理机构中随机抽取对象开展检查。“十四五”期间,累计从150余家备案代理机构中抽查32家,覆盖项目140余个,涉及金额达1.8亿元,对15家内控制度不完善的代理机构下达整改通知书,2家拒不整改的代理机构被暂停本市代理业务,行业合规水平明显提升。二是完善信用管理。建立代理机构“红黑榜”公示制度,联合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监督评审环节行为,同时鼓励代理机构向专管督办咨询政策,推动违法违规行为“前端化解”。2025年已有32家代理机构因信息发布不及时、评审记录不完整等问题被扣分通报,代理服务质量持续优化。

三、聚焦供应商公平参与

坚持“破壁垒、强信用”,营造公平市场环境。一是破除竞争壁垒。持续清理妨碍公平竞争的规定,重点排查并删除“本地企业优先”“特定资质要求”等歧视性条款,同时严厉查处提供虚假材料、串通投标等违法违规行为。“十四五”期间,柳州市累计删除违规条款20余条,受理政府采购投诉35件,行政处罚30件,监督检查39件,行政复议3件。12家企业被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没发生因处置不当引发群体性事件或者负面舆情,有效维护了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推动市场竞争更趋公平。二是构建信用评价体系。在“政采云”平台开发信用评价模块,设置履约时效、服务质量、政策执行等21项评价指标,实现采购人、供应商、代理机构、评审专家“四方互评”。截至2025年9月,平台累计生成评价记录5560条,为18万余家供应商、1993家代理机构建立信用档案,评价结果已作为采购选择、监管抽查的重要依据,信用约束作用充分发挥。

下一步,柳州市财政局将持续深化“制度+技术+信用”监管体系,探索“跨部门数据共享”等新模式,推动监管从“全程防控”向“智慧精准”升级,为全区政府采购规范化建设提供“柳州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