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中区财政局“四举措”促进财会监督加力增效
近年来,城中区财政局切实履行财政部门财会监督主责,持续将财会监督工作贯穿于财政工作大局之中,贯穿于财政管理工作运行全过程之中,健全事前、事中、事后监督相结合的监督机制,强化财政内部监督,理清工作思路,完善工作机制,细化任务目标,结合工作实际多措并举,促进财会监督加力提效,行政效能逐步提升。
一是及时谋划推进,搭好监督检查“大框架”。聚焦监督工作重点,及时谋划制定年度财政监督检查计划,明确财政监督检查工作的范围、时间和检查内容。并根据上级专项任务部署要求,认真组织实施,严肃检查纪律,确保各项财政监督检查按期按质完成。
二是积极统筹协调,画好监督检查“同心圆”。根据年度检查计划,整合全局检查事项和力量,按检查事项牵头岗位、对口股室抽取参查人员,组成检查工作专班,统一进点,各司其职,形成合力。结合工作实际及审计巡察结果进行研究考量,抽取相关行政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有序开展专项重点检查。同时,持续推进“五类监督”贯通协同五项工作机制,加强与审计、巡察等相关职能部门的沟通联动,共享检查资源及成果,提高监管质效,共同维护财经秩序,推动形成分工明确、协调有序、监督有效的工作新格局。
三是规范检查程序,形成监督检查“向心力”。检查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和《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检查工作规程(修订)》,严格履行检查程序,重视检查证据的收集和工作底稿的填制,加强对检查报告、工作底稿等材料的整理审核,并不断创新检查方式,通过数据比对等手段进一步提高检查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同时在城中区人民政府网站上进行查前公示,主动公开检查内容、具体单位、监督电话,畅通社会监督渠道,有效提高监督检查工作透明度及群众知晓率。
四是把握工作重点,抓住监督检查“牛鼻子”。查前认真总结以前年度行之有效的检查方法,结合会计监督检查的新特点和财会监督的新要求,对被查单位的不同性质分类施策,精准狙击,并结合上级专项检查行动,重点关注预算编制执行、重大项目建设投资、惠农惠民资金管理、财政非税收入、直达资金、单位政府会计准则制度的贯彻实施、单位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等。针对发现的问题,要求被查单位举一反三及时整改,确保检查成效。
2020年以来,开展各项监督检查109次,覆盖全区148个行政事业单位、2个平台公司,发出各类整改、催缴通知120余份,涉及金额约4,700万元,提出整改建议130余条。通过持续监督,发现并纠正了一批财务管理漏洞和风险隐患,有效防止资金挪用、截留、占用等问题的发生。全区预算单位财经纪律意识进一步增强,财政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明显提升,财经纪律得到严格执行,资金安全风险有效降低,为我区经济健康发展发挥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