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购买服务常见问题解答(第61期)

来源: 柳州市财政局  |   发布日期: 2025-09-15 10:42   

一、对于行政单位来说,其政府采购服务和政府购买服务的范围是否是一致的?是不是其所有需要的服务事项都应按照政府购买服务进行?

答复:对于行政单位(各级国家机关)来说,政府采购服务和政府购买服务的范围基本是一致的,并非政府所有的服务事项都应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进行,纳入政府购买服务范围的是属于政府职责范围且适宜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

实际操作时,属于政府购买服务范围的服务事项是否需要实施购买服务,须遵循“预算约束”和“办事不养人”原则。部门在确定要购买的服务事项时,应考虑是否有预算安排、现有人员资源是否充分使用等因素。纳入政府购买服务目录的服务事项没有预算安排的不得实施购买服务,同时也要防止“一边购买服务,一边养人办事”。 

二、问:某政府单位有公车但没有司机,因检查需要,向第三方公司租赁办公用车驾驶服务,即仅租用司机,属于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吗?

答复:政府履职切实需要的驾驶服务可以作为政府购买服务事项。需要说明的是,在购买驾驶服务时,要与人员聘用、劳务派遣区别开来,防止借政府购买服务名义变相用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