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财政局“三个支持”赓续城市历史文化

来源: 柳州市财政局  |   发布日期: 2022-11-10 09:55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历史文化是城市的灵魂,要像爱惜自己的生命一样保护好城市历史文化遗产。柳州市财政局紧密结合柳州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切实落实经费保障,保护好历史文物建筑和非遗文化,传承好城市特色历史文化资源。

一、规划先行,支持做好历史建筑保护规划

柳州市财政立足自身财力,2021年预算安排90万元,主要用于编制柳州市第五批历史建筑保护规划、优化完善第一至第四批历史建筑测绘成果等项目,坚持规划引导,为顺利推动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

二、落实资金,支持历史文物建筑保护工作

一是落实历史建筑保护利用专项资金。2021—2022年,安排历史建筑保护利用专项资金750万元,主要用于钢一中凤凰岭校区礼堂修缮、柳州军分区羊角山干休所老建筑群修缮、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专项评估等项目。2021—2022年共实施历史建设修缮项目两项,改造建筑面积约1.04万平方米。历史建筑修缮始终坚持保护优先、以用促保,在开展物质形态保护的同时,注重精神形态的保护,灵活运用多种保护方式,让历史文化遗产保护融入群众生活,真正实现在发展中保护,在保护中发展。

二是落实文物保护工作资金。2021—2022年,安排文物保护挖掘工作资金230万元,完成柳州旧机场、胡志明旧居、柳城巨猿洞、程阳永济桥、廖磊公馆、“战时农都”广西农事试验场旧址实验楼、三江丹州闽粤会馆一期等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及自治区级文物保护单位共计14个保护修缮项目;安排文物联保经费55万元,专项用于柳州市12个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及文物点专人看护;积极争取中央、自治区文化项目、文物保护、重大文旅项目资金1850万元,长效持续支持文物建筑保护与修缮工作。

三是落实基本建设专项资金。2021年在市本级基本建设专项资金中安排40万元,用于张翀及其母亲墓、杨廷理家族墓抢救性保护及环境整治、柳州市造漆厂旧生产区工业厂房历史建筑保护工程、柳州市空气压缩机厂老宿舍历史建筑保护工程、原柳州机械厂招待所历史建筑保护工程。

三、传承接力,支持弘扬点亮“非遗”之美

2022年市本级安排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资金120.9万元,争取中央、自治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资金397.38万元,重点用于柳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培养、螺蛳粉制作技艺传承、侗族“多耶”节保护推广等,大力保护、传承、利用和发展非物质文化遗产。

下一步,柳州市财政将积极探索“政府主导、多渠道筹集资金”的模式,争取上级资金、统筹各类资金、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健全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工作的财政保障机制,推动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