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政府采购“五个率先+一个创新” 打造良好营商环境

来源: 柳州市财政局  |   发布日期: 2022-06-24 09:25   

柳州市财政局积极探索、大胆创新,持续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努力提高政府采购工作效率,降低供应商交易成本,打造良好的营商环境。

一、在广西区内率先推行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制改革。2022年4月,柳州市财政局印发《关于推行政府采购信用承诺制度的通知》,明确在政府采购的资格审查环节,供应商只需根据自身情况作出符合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资格条件且没有税收缴纳、社会保障等失信记录等书面承诺,即可免交财务报告、缴纳税收证明、无违法记录等资格条件证明材料。政府采购信用承诺制的推行,减化了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手续,进一步降低了供应商的交易成本。

二、在广西区内率先将全流程电子开评标运用到规模较大的定点采购项目。柳州市财政局将全流程电子开评标运用到涉及8个分标,上传标书供应商家数近700家的零星工程定点采购项目中。推行使用电子开评标系统有助于提高政府采购透明度,方便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降低企业参与政府采购成本,提高采购绩效。

三、在广西区内率先启用政采云分散服务市场。为解决采购单位在分散服务采购中面临的“慢、难、贵、差”难题,以及供应商苦于没有平台推广和展示产品等痛点问题,柳州市财政局主动担当,参照货物类“网上超市”模式,启用政采云分散服务市场,为采购单位与供应商搭建一个线上展示和交易的平台,促进了信息资源的共享,实现采购单位和供应商少跑腿、信息多跑路,提高采购效率。

四、在广西区内率先开展对采购人及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的内控制度建设工作。针对采购人政府采购内控制度建设薄弱、采购业务不熟的现状,2018年-2019年,柳州市财政局将开展政府采购内控制度检查列为重点工作,同时将市本级政府采购内控制度建设现状及对策作为重要研究课题,研究采购人在实施政府采购过程中容易出现问题和困难的环节,帮助采购人厘清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的角色和定位。

针对不少代理机构业务水平较低的现状,继采购人内控制度检查后,2021年,柳州市财政局成立专项检查领导小组,首次对在柳州市备案的代理机构开展内控制度专项检查,重点检查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的采购规程、信息发布管理、质量控制、风险控制、岗位职责、质疑处理、内部培训、档案管理等内控管理制度建设和落实情况。内控制度专项检查的开展,进一步提升了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专业水平,强化了市本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有力规范政府采购行为。

五、在广西区内率先实现电子交易平台与集中采购中心综合管理平台的无缝对接,政府采购效率明显提高。2020年6月,柳州市电子交易平台与政府集中采购综合管理系统成功对接,使实行集中采购项目的时间缩短了50%,节约了时间成本,大大提高了政府采购效率。

六、创新工作方式方法,大力推行服务+监管模式。柳州市财政局创新政府采购工作方式方法,优化服务质量,强化宣传培训和交流沟通,确保政府采购优化营商环境各项政策落到实处、发挥实效。

一是转变工作思路,提高服务意识,加强与监管对象的沟通。开展“点对点”上门服务模式,有计划、有针对性地上门对采购人进行业务上的答疑解惑和政策宣传培训。从2018年开始,柳州市财政局每年陆续指派专管督办对园林、教育、发改、环保、公检法等采购规模大的重要部门和县区进行了政府采购政策法规宣传。

二是建立不定期交流机制和常态化业务咨询渠道。与集采机构建立不定期“面对面”交流机制,对出现的难点、疑点进行讨论研究。对采购人、社会代理机构等不同群体建立首问责任制、有问必答的咨询通道。

三是做好代理机构与采购人之间的沟通桥梁。针对实践中采购人主导意识相对较强,代理机构话语权较弱的现实,在双方意见出现分歧时,鼓励代理机构向专管督办寻求政策、法规上的咨询和帮助,尽可能将违法违规行为扼杀在采购活动实施的前端,降低供应商质疑和投诉率。

四是定期组织学习培训。采用传统和线上等多种模式,每年邀请国内知名专家对采购人、代理机构及评审专家进行集中统一的业务学习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