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财政局开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资金项目绩效评价工作

来源: 柳州市财政局  |   发布日期: 2021-06-02 08:25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财税政策和财政补助资金绩效管理的通知》的要求,柳州市财政局联合第三方评价机构,开展2020年度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资金项目绩效评价工作。

一、聚焦重点领域,准确把握评价对象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支持企业复工复产、保障经济运行,柳州市陆续出台相关财税政策,不断加大工业、教育、卫生、农业、科技等领域的财政资金支持力度。为保障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资金的使用成效,深化重点领域绩效管理工作,促进绩效管理提质增效,本次评价选取资金量大、涉及范围广的卫生领域为重点评价对象。

二、坚持目标引领,找准绩效评价切入点。

柳州市财政局要求第三方机构针对疫情防控出台的有关经费保障、财政补助、税收优惠、金融支持、政府采购等相关政策措施,对卫生领域涉及的患者费用补助、临时性工作补助、财政贴息、物资采购政策等实施范围、使用方向、补助对象、补助标准、申报流程等内容,设置科学合理的预算绩效考核目标。以考核目标为切入点,加强对疫情防控资金的审核、拨付、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使用效益情况的绩效管理。

三、加强组织协调,突出评价结果导向。

柳州市财政局做好市直部门与第三方评价机构的协调沟通工作,印发《关于开展市本级2020年度部门预算项目绩效再评价工作的通知》,明确了绩效评价工作各方职责。在评价过程中,市财政局要求第三方评价机构要有效利用部门已有的数据资源,充分了解疫情资金项目落实情况,加强现场调研,科学制定数据采集表、调查问卷和访谈提纲,在确保现场调研一定覆盖面的基础上,注重调研的深度。在评价工作结束后,根据评价情况,总结疫情防控政策落实和资金使用中好的做法和经验,将绩效评价报告及部门反馈整改意见作为调整完善财税政策、加强疫情资金管理的重要参考和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