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财人〔2021〕5号 关于开展第一届广西财税金融改革创新奖 (财政系统及会计行业)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

来源: 柳州市财政局  |   发布日期: 2021-04-06 15:00   

市各县(区)财政局、局属各科室及二层单位、相关企业: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第一届广西财税金融改革创新奖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桂财人〔2021〕16号)的要求,为激励我市财政金融干部职工勇于创新、敢于担当,推进财政金融改革创新工作深入开展,决定开展我市财政系统及会计行业相关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表彰项目和名额

(一)财政系统

该项目柳州市推荐先进集体4个,先进个人5名。

(二)会计行业

该项目柳州市推荐先进个人3名。

二、评选范围和评选条件

评选范围

1.先进集体

全市各级财政部门及其所属单位或工作部门。

2.先进个人

(1)全市财政系统在职在编干部职工。

(2)全市各级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经济组织中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和会计机构负责人,注册会计师,会计科研及教育工作者,以及从事会计实务管理的人员。

推荐对象应向创新和实施财政改革、组织财政收支、财务会计管理等工作中做出重要贡献的人员倾斜。

(二)评选条件

1.财政系统先进集体

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旗帜鲜明讲政治,对党忠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决策部署,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纪律严明,近3年来未发生违纪违法事件。

符合上述基本条件外,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可参加推荐:

(1)在财政改革工作中大胆探索、先行先试,推动财政体制机制创新,做出突出贡献的。

(2)在推动“六强”型财政建设中成绩突出,特别是在深化财政体制改革、大力实施减税降费、打赢三大攻坚战、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持续改善民生、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完成国家重大活动保障任务和推动新时代广西财政高质量发展等方面做出重大贡献的。

(3)在其他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的。

2.财政系统先进个人

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旗帜鲜明讲政治,对党忠诚,爱国敬业,遵纪守法,政治过硬,工作务实,清正廉洁,品德高尚,有强烈的创新意识和担当精神。

财政部门工作人员除符合上述基本条件外,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可参加推荐:

(1)负责或参与的改革项目走在全国、全区前列。

(2)在推动“六强”型财政建设中成绩突出,特别是在深化财政体制改革、大力实施减税降费、打赢三大攻坚战、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持续改善民生、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完成国家重大活动保障任务和推动新时代广西财政高质量发展等方面做出重大贡献的。

(3)在其他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的。

会计行业人员除符合上述基本条件外,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可参加推荐:

(1)在落实自治区财税金融政策、参与本系统本单位重大经济事项预测、决策、控制、分析等方面改革创新,为本系统本单位制定发展战略、加强财会管理、健全内部控制、提高经济效益做出突出贡献的。

(2)在会计科研教育、会计行业管理方面有创新、有突破,取得显著成绩的。

(3)遵守职业道德,在保护公共财产,保护投资者、债权人、社会公众合法利益,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和国家财经纪律等方面改革创新,做出突出贡献的。

(4)在其他会计工作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的。

会计人员因执业活动违法、违纪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或因直接过失给本单位造成不利后果和不良影响的,不得参加评选。本人所在单位最近3年内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的行为,也不得参加评选。

三、评选程序

(一)财政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程序

1.市财政局局属各科室及二层单位,进行以下评选:

(1)对照评选条件,在我局及我局各部门中推荐财政系统先进集体2名、先进个人2名,推荐名单请于2021年4月9日前以纸质版的形式报送至人事科;

(2)另请局机关各内设业务科室从对口的单位中推荐先进个人1名,2021年4月9日前将推荐名单的纸质版盖章报送人事科,附件2和附件6电子版填报至人事科邮箱。

2.各县区财政局,进行以下评选:对照评选条件,各单位在本系统、本地、本部门中推荐财政系统先进集体1名、先进个人1名。推荐对象要在本单位经过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被列为推荐对象的先进集体填写附件1和附件6,先进个人填写附件2和附件6,于2021年4月12日前报电子版到柳州市财政局人事科邮箱。

3.柳州市财政局对所有推荐材料进行初审,确定柳州市推荐最终对象,在本单位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推荐对象的基本情况和主要事迹。推荐机关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应按照管理权限征求组织人事、纪检监察等相关部门审查意见。推荐企业会计人员应征求候选人所在单位行使监管职责的有关部门,如纪检监察、税务等部门的意见。于2021年4月23日前将推荐材料纸质版、电子版报柳州市财政局人事科。

(二)会计行业先进个人评选程序

1.市财政局局属各科室及二层单位,进行以下评选:对照评选条件推荐会计行业先进个人1名,2021年4月9日前将推荐名单的纸质版盖章报送会计科,附件2和附件6电子版填报至会计科邮箱。

2.各县区财政局,进行以下评选:对照评选条件,在本地范围内推荐会计行业先进个人1名,并填写附件2和附件6,于2021年4月12日前报电子版到柳州市财政局会计科邮箱。

3.相关企业,进行以下评选:对照评选条件,推荐会计行业先进个人1名,推荐的先进个人填写附件2和附件6,于2021年4月12日前报电子版到柳州市财政局会计科邮箱。

4.柳州市财政局对所有推荐材料进行初审,确定柳州市最终推荐对象,推荐人选必须企业、单位、部门内部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推荐对象的基本情况和主要事迹。推荐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应按照管理权限征求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公安等相关部门审查意见;推荐企业会计人员应征求候选人所在单位行使监管职责的有关部门,如纪检监察、税务、公安等部门的意见。于2021年4月23日前将推荐材料纸质版、电子版报柳州市财政局会计科。

未尽事宜,请联系市财政局对应负责科室。

柳州市财政系统评选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杨苡榕,电话0772-2801506,电子邮箱lzsczjrsk@126.com。

柳州市会计行业评选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刘俊宏,电话0772-2811033,电子邮箱lzczjkjk@sina.com。

附件:1.广西财税金融改革创新奖先进集体推荐审批表

2.广西财税金融改革创新奖先进个人推荐审批表

3.广西财税金融改革创新奖征求意见表(机关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

4.广西财税金融改革创新奖征求意见表(企业会计人员)

5.广西财税金融改革创新奖征求意见表(金融企业及其负责人)

6.推荐对象汇总表

柳州市财政局

2021年4月6日

政府信息公开选项:主动公开

柳州市财政局办公室                      2021年4月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