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市直机关公务用车改革车辆拍卖竞买须知

  发布日期: 2016-05-17 10:38   

  

 

竞 买 须 知   

     

  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机动车拍卖规程》、《拍卖管理办法》、《拍卖监督管理办法》和相关的法律、法规及有关的政策规定,严格“遵守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严谨、规范地开展委托拍卖业务。为使拍卖活动顺利进行,保证竞买人公开、公平、公正参与竞买,本公司对竞买人参加竞买活动应当知道的事项告知如下,敬请认真阅读并遵守:   

  一、拍卖标的   

  本期拍卖车辆明细清单:(详见《公务车拍卖清单》)   

  二、 拍卖标的现状、瑕疵说明   

  1)本期拍卖标的为“柳州市机关公务改革车辆”具体详见清单,本公司对本期拍卖车辆按标的的现状进行拍卖,对标的的品质、瑕疵不承担担保责任。   

  2)本公司在拍卖前制作的拍卖标的的图录、清单、公告及宣传推介文字,对标的的现状进行了简要的描述,仅供有意竞买者参考,有意竞买者有责任通过现场查验,自行了解标的的实际状况,不应仅凭本公司制作的标的图录、清单、公告及宣传推介文字来做决定。   

  3)本公司对本期拍卖车辆用任何方式所做的介绍,均为参考性意见,不构成对拍品质量、瑕疵的任何担保;竞买人必须在法定的公告期和标的展示期内对拍卖标的现状进行认真地查验了解清楚后再报名参加竞买。竞买人一旦报名参加竞买,进入拍卖现场,举牌应价就是行使了相关权利,表明您已认可拍卖标的物的现状,并自愿承担责任。   

  三、竞买资格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   

  四、拍卖会时间、地点   

  拍卖会时间:2016年5月22日9时      

  拍卖会地点:柳州市东环路143号柳州体育中心内场西看台   

  五、拍卖标的展示基本内容及要求   

  1)本期拍卖机动车于2016516日至2016518日在柳州市体育中心东门北侧   

  2)本期车辆依法展示并提供实地查验的便利。有意竞买者应在标的展示的时间内,亲自到现场查验标的,充分了解标的的现状,再作是否参加竞买的决定。不参加查验标的看样的竞买人参加竞买的视为承认拍卖标的现状。   

  3)本期车辆基本信息可以通过网站“柳州银行电商app平台”了解,(附:柳州银行电商公车拍卖操作手册)。   

  4)意向客户可以在车辆展示点,每辆车的挡风玻璃处查看车辆的基本信息,内容如下:   

      1、车牌号;   

      2、车辆类型;   

      3、品牌型号;   

      4、发动机号   

      5、车辆识别代码(VIN);   

      6、初次登记日期;   

      7、保险有效期;   

      8、年检有效期;   

      9、表显里程;   

      10、环保标志;   

      11、排放标准;   

      12、变速器形式;   

      13、起拍价   

   (5)竞买人应充分了解拍卖标的的现状。   

  六、竞买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要求   

  (一)每辆车竞买保证金: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00   

  (二)竞买保证金交纳时间:2016516——20日,每日1000——1630   

  1、在全市柳州银行营业网点交款。不接受拍卖会现场交款。   

      户  名: 柳州市嘉华拍卖有限公司   

      账  号:70303500000000014086   

      开户行:柳州银行高新支行 

  2、通过https://emall.bolz.cn及 App在线交纳竞买保证金。   

  (三)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过户保证金),买受人按规定签署相关拍卖成交文件、全额支付成交价款、拍卖佣金、按时完成提车、过户的手续后,其履约保证金全额无息退还。否则应承担违约责任并扣除其所交纳的竞买保证金。   

     (四)未能成功竞买的竞买人在拍卖会结束后把所交的竞买保证金交款凭据、个人结算账号交给我公司我公司将在七个工作日内将竞买人所交的保证金全额无息退还。   

  七、报名材料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材料包括   

  1、自然人申请的,应提交下列文件:   

  1)竞买登记表(存原件,格式由拍卖公司提供);   

  2)申请人有效身份证文件:申请人身份证或护照复印件2份(验原件,存复印件);   

  3)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委托人亲笔签字并加按手印,存原件)及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2份(验原件,存复印件);   

  4)竞买保证金汇款凭证、银行回执复印件2份(指在本须知第六条规定的时间内,申请人将竞买保证金全额支付到指定账户并确认到账后,凭银行进账单或电汇单)(验原件,存复印件)。   

  2、法人单位申请的,应提交下列文件:   

  1)竞买登记表(存原件,格式由拍卖公司提供);   

  2)法人单位有效证明文件: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2份(验原件,存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护照复印件2份(验原件,存复印件);   

  4)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存原件)及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2份(验原件,存复印件);   

  5)竞买保证金汇款凭证和银行回执复印件2份(指在本须知第六条规定的时间内,申请人将竞买保证金全额支付到指定账户并确认到账后,凭银行进账单或电汇单)(验原件,存复印件)。   

  注:①申请人提交的所有报名材料(包括报名材料的复印件)须上加按手印;如竞买人是单位的,须在所有提交的报名材料(包括报名材料的复印件)加盖单位有效公章;②竞买保证金咨询电话:          

  (二)资格审查   

  本公司负责对按拍卖公告规定的时间收到的报名材料进行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通过资格审查的,方能取得竞买资格。   

  经审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无效申请:   

      1、申请人不具备竞买资格的;   

      2、未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或交纳的竞买保证金在规定时间内不能全部兑现的;   

      3、申请文件不齐全或不符合规定的;   

      4、委托他人代理,委托文件不齐全或不符合规定的;   

      5、申请文件字迹不清,有涂改或无法辨认的;   

      6、申请文件(包括申请文件中的复印件)未加盖单位法人公章(或未加按手印)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本公司在201652116时前发给《竞买证》,确认其竞买资格。   

  八、拍卖会纪律   

  1、竞买人应妥善保管好自己的竞买号牌,不得将竞买号牌借给他人参与竞买,   

  否则,竞买人须对他人使用其竞买号牌竞买拍卖标的的行为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2、竞买人进入拍卖会场,必须遵守会场秩序,不得大声喧哗,不要随意走动,   

  接受拍卖公司的会场管理,竞买人有以下行为的,本公司有权当场取消竞买人的竞买或成交资格并请其离开拍卖会场,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1)在拍卖会场上无故喧哗,干扰拍卖会得正常进行   

  2)采取恐吓、威胁的任何形式干扰或阻挠其他竞买人的竞价   

  3)采取恐吓、威胁的任何形式干扰或阻挠拍卖师进行正常的拍卖主持工作   

  竞买人之间不得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利益、不得有操纵、垄断等违法行为,一经发现,本公司有权决定取消其竞买或成交资格,并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九、拍卖会程序   

  (一)拍卖会签到及进场   

  竞买人在拍卖会开始前凭《竞买证》到拍卖会现场签到处签到并换取号牌进场入坐竞买席。每张《竞买证》原则上只准许两人进竞买席区参加竞买。竞买人不到场或不依时到场参加竞买的,视为自动放弃参加竞买的权利;  

  (二)拍卖会程序   

  1、拍卖师、记录员、工商监督人员就位;   

  2、拍卖师宣布拍卖会开始,拍卖师自我介绍、出示执业资格证书;   

  3、拍卖师宣读本期拍卖规则、竞买须知、注意事项,并介绍车辆类型、车牌号、厂牌型号或车辆VIN识别代码,初次登记日期或年检有效期、表显里程、使用性质等;   

  4、拍卖师宣布拍卖标的起拍价、增价规则和增价幅度,并明确提示是否设有底价。在拍卖过程中,拍卖师有权根据现场情况调整增价幅度;   

  5、拍卖师报出起拍价,宣布竞价开始;   

  6、竞买人举牌应价,也可以口头报价,但报价的增价幅度不得小于拍卖师宣布或调整的增价幅度。   

  报价或应价的增价不得低于拍卖师宣布的增价幅度,低于增价幅度的报价或应价为无效应价,但可以高于增价幅度。当拍卖师报出拍卖标的起拍价后,无竞买人报价或应价的,拍卖师将终止该标的的拍卖;   

  7、拍卖师确认该竞买人报价或应价后继续竞价;   

  8、在拍卖过程中,出现两个或两个以上竞买人同时报价或应价的,拍卖师随机报出其中一个应价及号牌视作当前竞买价位和号牌,其他竞买人应放下号牌,否则被视作愿意出更高的下一价位继续竞买;   

  9、拍卖师连续三次宣布同一应价或报价而没有人再应价或出价,且该价格不低于底价的,拍卖师落槌表示拍卖成交,并宣布最高应价者为买受人。成交结果对拍卖人、买受人和委托人均具有法律效力。最高应价报价低于拍卖标的拍卖底价的,拍卖师宣布终止该标的拍卖。   

  (三)竞买人应严肃谨慎地作出竞买行为,一经应价不可撤回,否则竞买保证金不予退回。   

  (四)竞买成交后,买受人须当场与本公司签署《拍卖成交凭证》、《现场拍卖叫价记录》和《拍卖成交确认书》。   

  十、付款方式   

  1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须在二个工作日内向本公司缴纳成交价1.8%的买受佣金,佣金由买受人自行汇入本公司指定账户(  名: 柳州市嘉华拍卖有限公司    号:70303500000000014086   开户行:柳州银行高新支行   

  2、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须在成交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付清全部成交价款,将拍卖成交车辆全款交入柳州市非税收局。具体公车拍卖缴款(车辆成交全款)流程如下:   

  1)公车拍卖竞得人在公车拍卖结束次日起三个工作日内,持拍卖成交相关凭证及竞得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原件审核,复印件留档),至柳州市财政局办证大厅(地址:柳州市潭中东路12号柳州市财政局大门东侧)领取《广西壮族自治区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   

  2)竞得人执《广西壮族自治区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一至三联)到柳州银行高新支行柜台缴款(地址:柳州市高新南路11号君庭1栋一楼),缴款方式:可以柜台现金缴款,也可以用带有银联标志的借记卡,储蓄卡及信用卡等银行卡缴款。   

  3)缴款后,竞得人执银行回执联(《广西壮族自治区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第一联)到柳州市财政局办证大厅换取收据(《广西壮族自治区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第四联)完成缴款手续。   

  十一、拍卖标的移交及过户手续   

  (一)买受人付清全部款项后,本公司在3个工作日内将拍卖车辆的过户档案移交给买受人(1、拍卖成交确认书;2、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3、机动车登记证书;4、机动车行驶证;5、购置税完税证明;6、交强险保险单),买受人接到资料之日起提取完车辆,并在 10 个工作日内由拍卖人协助买受人办理完过户变更手续,办理过户手续需缴纳的所有税、费、办证等一切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二)买受人提取车辆之日起如发生违章、事故、损失等一切责任由买受人负责与原车主无关。   

  (三)买受人在提取成交车辆时,应对成交车辆进行认真验收,若发现成交车辆与拍卖资料不符,应当场提出。买受人一经提车,便视为买受人对成交车辆现状无任何异议。   

  十二、违约责任   

  1、买受人报价或应价并经确认后,要求撤回的;   

  2、买受人拖延或拒绝签订《拍卖记录表》、《拍卖成交凭证》和《拍卖成交确认书》的;   

  3、买受人未按规定付清成交价款和拍卖佣金的。   

  买受人违约即丧失买受人资格,并无权要求返还预交的竞买保证金(或履约保证金);同时拍卖人有权依据《拍卖法》第三十九条“标的再行拍卖的,原违约买受人不能再次参加竞买,且还应依法承担再行拍卖所产生的费用和第一次拍卖中委托人和买受人应付的佣金。再行拍卖成交价低于原拍卖成交价的,其差价由原买受人负责支付,预交的竞买保证金(或履约保证金)不足以支付的,拍卖人有权追偿。”的规定追究买受人的违约责任。   

  十三、本公司对本《竞买须知》有解释权,本公司对本期拍卖公告和拍卖文件作出的修改与补充,与原拍卖公告和原拍卖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与原拍卖公告和原拍卖文件不一致的,以日期在后者为准。   

     

     

   柳州市嘉华拍卖有限公司   

                                                                 20165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