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用好用活地方政府专项债券 助力经济稳增长

来源: 柳州市财政局  |   发布日期: 2020-03-19 08:57   

  2020年以来,柳州市积极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关于加强地方政府债务管理的决策部署,在严堵违法违规举债融资“后门”的同时,积极做好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申报、发行及管理工作,开好政府举债“前门”,充分发挥政府规范举债稳投资、扩内需、补短板的积极作用,拓宽项目建设融资渠道。截至目前,柳州市已成功申报2020年第一批新增政府专项债券项目17个,债券额度20亿元。 

  一是精细筛选,推动债券储备项目常态化。积极争取自治区发行专项债券额度,充分做好项目储备工作。一方面,将项目储备工作作为一项常态化工作来抓,柳州市财政局等相关部门定期组织单位报送专项债券需求,并及时录入项目库,确保在债券申报工作启动时能筛选出高质量的项目进行发行;另一方面,严格做好项目筛选工作,以“资金跟着项目走”为原则,充分了解项目资金需求及当年可以完成的支出进度,按照专项债券申报条件,合理测算项目收益倍数,保质保量申报项目,避免滥竽充数。 

  二是引进“外援”,提升项目测算及评定的专业性。进一步争取全市申报的专项债券项目成功发行,柳州市财政部门多次邀请交通银行、长江证券等金融机构对债券申报单位进行培训,强化对申报项目的筛选工作,加深债券申报单位对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申报工作的理解程度,规范申报流程,优化债券投向,扩大使用范围,尽可能地申请专项债券额度;同时,通过专业证券机构的评审、尽调等流程,对申报项目收益进行测算,更准确地把握项目可申报发行性,确保申报项目能够充分满足条件,成功发行。 

  三是避免资金闲置,充分释放债券使用效益。严格落实财政部、自治区财政厅对专项债券的管理要求,对当年债券资金无法在年内形成100%支出的地区,扣减次年相应额度。柳州市财政局联合相关部门定期与债券资金单位召开会议,了解工程建设进度、资金支出使用情况及存在的问题等,及时提出解决措施,确保当年资金当年使用,杜绝扣减额度情况出现。同时,明确要求申报2020年债券资金的单位合理提出需求,列明支出计划,以申报金额在年内形成100%支出为条件,科学合理地申报专项债券,避免债券资金闲置,有效发挥债券的使用效益,助推全市经济实现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