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预控价送审函(信息化)
来源:
柳州市财政局  |
发布日期:
2024-04-10 09:00  
****(送审单位全称红头)
来函文号:***
关于****工程预算控制价送审的函
柳州市财政局:
我单位建设的****工程的项目建议书批准文件为****,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准文件为****,初步设计批准文件为***,批准的初步设计工程费为****万元,资金来源为中央/自治区/市财政投资。项目已列入政府投资年度计划
本工程已经办理各项前期批准手续,基本具备招投标(政府采购)条件。
我单位委托XXXXXXX公司(招标代理全称)根据项目批准文件和实际情况编制了预算控制价,经我单位审核确定,预算控制价送审金额为****万元,未超过批准的初步设计概算。
根据柳州市财政局文件《关于明确柳州市本级财政评审有关事项的通知》(柳财审〔2019〕3号)要求,我单位将****工程预算控制价报送贵单位评审,以便开展后续工作。我单位承诺所送审资料和预算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
单位(公章)
****年**月**日
送审单位联系人:**** 联系电话:******
(送审函编制说明:市本级预算单位的下属单位报送项目评审需经主管部门审核盖章确认。以上提供格式内容仅供参考,应根据工程实际情况编写并排版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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