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关于工程结算送审的函

来源: 柳州市财政局  |   发布日期: 2026-01-15 11:42   

****(建设单位全称红头)

            来函文号:****

       关于****工程结算送审的函

柳州市财政局:

我单位(公司)建设的****工程的项目建议书批准文件为****,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准文件为****,初步设计批准文件为****,批准的初步设计工程建安费为****万元,拟报审工程(标段)批准金额****万元,资金来源为中央/自治区/市财政投资。

工程于***年**月**日通过公开招投标(或政府采购)确定项目承包单位为***(单位全称),双方签订了合同,中标合同金额为***万元,合同工期为****年**月**日****年**月**日

现工程已竣工验收,已办理了工程质量竣工验收合格意见书,工程质量符合合同约定。

工程实际工期为****年**月**日***年**月**日,工期符合合同约定(如工期超过合同约定,办理了工期顺延确认单,具体详后附件)。

承包单位***(单位全称)****年**月**日将竣工结算书和竣工资料报到我单位(公司),我单位(公司)根据建设工程合同、报送的竣工资料结合现场实际情况,对承包单位报送的竣工结算组织审核确定(自行审核或委托***造价咨询公司协助审核),审核金额经本工程建设合同发承包双方共同确认,承包单位送审金额****万元,审定金额****万元,核减金额****万元,核减率**%,未超过批复的概算或投资计划。(如审定金额超过中标合同金额已办理了增加费用情况说明及依据,具体详后附件)

根据柳州市财政局文件《关于明确柳州市本级财政评审有关事项的通知》(柳财审〔2019〕3号)要求,我单位(公司)将****工程结算及竣工资料报送贵单位评审,以便开展后续工作。我单位(公司)承诺所送审资料和结算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

附件:1.****工程工期顺延确认单

       2.****工程增加费用情况说明及依据

                                           单位(公章)

                                         ****年**月**日     

送审单位联系人:****        联系电话:**** 

(送审函编制说明:送审函来函单位必须为项目建设单位,市本级预算单位的下属单位报送项目评审需经主管部门审核盖章确认。以上提供格式内容仅供参考,应根据工程实际情况编写并排版规范)

附件1:

****工程工期顺延确认单

本工程合同工期为****年**月**日****年**月**日,共**天,实际工期为****年**月**日***年**月**日,共**天,超过合同工期**天,非承包人原因引起的工期延误如下:

一、征地拆迁原因发包人无法及时提供施工场地引起*****,共**天。

依据:如相关会议纪要和签证单

二、国家政策调整引起的****,共**天。

依据:如国家和自治区***文件

三、天气等不可预见引起的****,共**天。

依据:如相关签证单

四、设计变更引起的****,共**天。

依据:如***设计变更图

五、发包人缺失审批手续,无法申请竣工验收引起****,共**天。

依据:如相关会议纪要和签证单

六、其他非承包人原因引起****,共**天。

 依据:如相关会议纪要和签证单

以上非承包人原因引起的工期延误共计**天,已由发承包人及项目监理单位共同核实确认,同意不计承包人责任。

                                         单位(公章)

                                         ****年**月**日

附件2:

****工程增加费用情况说明及依据

本工程中标合同金额为***万元,实施中由于以下原因,增加费用:

一、国家政策调整引起的****,共**万元。

依据:如国家和自治区***文件

二、实施中主要材料设备市场价上涨引起的***,共**万元。

依据:如柳州市建设工程造价信息**年**期

三、地质条件有重大变化引起的***,共**万元。

依据:如勘察报告和相关会议纪要

四、中标合同内容以外设计变更引起的***,共**万元。

依据:如相关设计变更图

五、招投标工程量清单数量增减和缺漏项引起的***,共**万元。

依据:如相关会议纪要和投标预算与实际实施对比情况

六、零星工程签证引起的***,共**万元。

依据:如相关签证单

以上增加费用经审核共**万元,增加费用拟从批准的初步设计概算中**部分调剂使用,最终投资不超过批准的初步设计概算。

                                          单位(公章)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