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业务办理指南(房建、市政、水利、交通等专业)

来源: 柳州市财政局  |   发布日期: 2024-04-10 17:48   

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业务办理指南

一、项目评审范围及类型

   (一)范围:项目资金来源为纳入市本级财政预算管理的中央、自治区、市本级资金。

   (二)类型:初步设计概算、预算控制价、部门支出预算、结算、竣工财务决算。

    二、送审资料要求

   (一)送审所需的电子表格可在柳州市财政局官方网(lzscz.liuzhou.gov.cn)下载。

(二)各类送审项目所需下载表格:

1.初步设计概算:《工程概算(预算)送审的函》(红头文件)、《项目初步设计概算送审表》;

2.预算控制价:《工程(预算控制价)送审的函》(红头文件)、《预算控制价送审表》、《招标文件送审表》(政采招标项目不需送审)、《项目标段划分情况表(项目若有分标段)》,《预算控制价资料送审明细表》(各专业通用);

3.部门支出预算:《部门支出预算送审的函》(红头文件)、《部门支出预算送审表》;

4.竣工结算:《竣工结算送审的函》(红头文件)、《竣工结算送审表》、《正确编制工程竣工结算的承诺书》、《项目标段划分情况表(项目若有分标段)》,《工程结算资料送审明细表》、《概算投资对比分析表》、《土石方工程对比分析表》、《桩基工程结算金额与合同金额对比分析表》、《边坡(基坑支护)工程结算金额与合同金额对比分析表》、《措施方案变更对比分析表》、《工程量重大差异情况对比分析表》、《现场零星签证计价汇总表》、《专业工程暂估价及结算价表》;

5.竣工财务决算:《竣工财务决算送审函》(红头文件)、《工程项目竣工财务决算评审送审资料表》。 

   (三)所有表格和资料均应提供电子文件,送评审中心综合科315室签收,综合科咨询电话:0772-2825071。

三、项目评审流程

     接收送审单位评审函及资料→综合科分配项目→业务科室评审→与送审单位进行核对→争议问题召讨论会议确定→调整并出具征求意见书→复函给送审单位并出具评审报告。

四、项目评审金额范围

(一)市本级政府各直属投资公司组织实施或代建的政府投资项目

1.项目总投资在400万元(含400万元)以上的预算。

2.单项工程(工程类)预算控制价在400万元(含400万元)以上及单项工程(与工程相关的货物类)预算控制价在200万元(含200万元)以上,送审预算控制价应同时报送招标文件及招标工程量清单。预算控制价应依法合理划分标段和专业,应将工程主体标段中的设备材料合并报送。

3.单项工程(工程类及与工程相关的货物类和服务类)竣工结算经建设单位(代建单位)组织审核确定后金额在400万元(含400万元)以上,且审定金额超过中标合同金额;或审定金额在400万元(含400万元)以上,虽未超过中标合同金额,但工程建设规模或内容发生了重大变更。

(二)市本级预算单位(含下属单位)组织实施的政府投资项目

1.项目总投资在100万元(含100万元)以上的预算。

2.单项工程(工程类及与工程相关的货物类)预算控制价在100万元(含100万元)以上,送审预算控制价应同时报送招标文件及招标工程量清单,预算控制价应将工程主体标段中的设备材料合并报送。

3.单项工程(工程类及与工程相关的货物类和服务类)竣工结算经建设单位(代建单位)组织审核确定后金额在100万元(含100万元)以上的。

(三)市本级财政部门批复竣工财务决算金额为800万元(不含800万元)以上,主管部门批复金额为800万元(含800万元)以下。

(四)代建单位应提供确定项目代建的依据。

(五)评审中心综合科咨询电话:0772-2825071

柳州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

2021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