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知识产权专项经费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来源: 柳州市财政局  |   发布日期: 2023-04-25 11:20   

为更好地理解和执行《广西壮族自治区知识产权专项经费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3年),现对《办法》有关内容进行解读。

一、制定背景

《广西壮族自治区知识产权奖励办法(试行)》(桂市监规〔2020〕1号,以下简称《2020年办法》)自2020年正式实施以来,对我区提升专利实力、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发挥了重要作用。随着知识产权事业发展,原有奖励办法已无法适应当前知识产权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新形势,为进一步提升我区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和服务能力,支撑知识产权强区建设和经济高质量发展,修订《2020年办法》成为迫切需要。经征求相关部门和社会公众意见后,自治区财政厅联合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对《2020年办法》的相关内容进行了修订,以规范知识产权专项经费使用和管理。

二、制定依据

(一)国家政策依据。

1.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

2.《国务院关于印发“十四五”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的通知》(国发〔2021〕20号)。

3.《国务院关于新形势下加快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的若干意见》(国发〔2015〕71号)。

4.《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见〉的通知》。

5.《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进一步严格规范专利申请行为的通知》(国知发保字〔2021〕1号)。

6.《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印发〈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和服务工作成效突出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激励措施实施办法〉及做好有关材料申报工作的通知》(国知发办字〔2022〕9号)。

7.《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印发〈国家知识产权保护示范区建设方案〉的通知》(国知发保字〔2022〕27号)。

8.《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深化知识产权领域“放管服”改革优化创新环境和营商环境的通知》(国知发服字〔2021〕10号)。

9.《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持续严厉打击商标恶意注册行为的通知》(国知发办函字〔2022〕54号)。

10.《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关于面向企业开展2022年度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示范工作的通知》(国知发办函运字〔2022〕497号)。

11.《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国发〔2021〕5号)。

(二)自治区政策依据。

1.《广西壮族自治区专利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公告十一届第52号)。

2.《自治区党委办公厅 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落实《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实施方案〉的通知》(桂办发〔2022〕3号)。

3.《广西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工作厅际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十四五”规划〉的通知》(桂市监函〔2021〕2676号)。

4.《自治区党委办公厅 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桂办发〔2020〕8号)。

5.《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专利奖评奖办法(试行)的通知》(桂市监规〔2020〕5号)。

6.《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推广第二批支持创新相关改革举措实施方案的通知》(桂政办发〔2019〕98号)。

三、《办法》的适用范围

《办法》规范的经费为广西壮族自治区知识产权专项经费,是指由自治区财政预算安排,专项用于支持全区知识产权事业发展,推进知识产权强区建设,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的专项经费。

《办法》适用于知识产权专项经费项目的申报、受理、评审、实施、管理、验收、终止、绩效评价、监督检查等工作。

四、主要内容

《办法》全文共6章24条,包括:总则(1—6条)、管理职责(7—10条)、支持范围和标准(11—12条)、经费分配管理(13—15条)、绩效管理与监督(16—21条)、附则(22—24条)。具体内容如下:

(一)第一章总则。明确了本办法制定的目的、有关定义、专项经费管理和使用原则、专项经费支持对象以及本办法开始实施的日期和有效期。

(二)第二章管理职责。规定了部门职责,分别明确自治区财政厅、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市县各级政府、财政、市场监管部门职责。

(三)第三章支持范围和标准。明确专项经费的使用范围和支持标准,其使用范围主要包括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服务体系建设及能力提升,以及其他需要支持的知识产权事项。

(四)第四章经费分配管理。规范了专项经费的分配管理,对专项经费实行年度总额控制。同时,为便于操作,细化了专项经费分配流程、专项经费申报材料、财政审核原则、专项经费管理使用等方面规定等。

(五)第五章绩效管理与监督。进一步明确专项经费绩效管理规定。全区各级财政部门、市场监管部门对专项经费实施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按照下达的绩效目标组织预算执行,做好绩效监控和绩效评价,并加强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明确监督检查责任和违法违纪责任追究。

(六)第六章附则。明确新老政策衔接、政策解释,明确废止《自治区市场监管局 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知识产权奖励办法(试行)的通知》(桂市监规〔2020〕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