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柳州市本级非参公事业单位市内公务出行交通费用管理办法(试行)的政策解读

来源: 鱼峰区委宣传部  |   发布日期: 2019-05-07 10:00    |  作者: 熊杰敏

一、出台《办法》的背景是什么?

为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关于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精神,2018年5月,柳州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印发了《关于推进柳州市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工作的通知》(柳车改[2018]1号),同时,柳州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了《关于企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政策解答和柳州市本级报送改革具体方案有关事项的通知》(柳发改体改[2018]17号),全面推进我市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柳州市非参公事业单位实行车改后,根据有关规定,除柳州市党委政府直属事业单位机关本级管理岗位人员、各部门所属事业单位厅级干部、高层次人才(按桂办发〔2017〕36号文件认定)可采取保留车辆或发放公务交通补贴外,应制定相关办法保障其他人员的市内公务交通出行。因此,我市出台了《柳州市本级非参公事业单位市内公务出行交通费用管理办法(试行)》,为公务人员便捷高效的公务出行提供制度保障。

二、《办法》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办法》的主要内容:一是明确制定依据、适用范围及市内公务出行的总要求;二是明确公务交通费用报销的方式及市内非公共交通出行的补助标准及计算方法;三是提出报销管理的总体要求;四是明确市本级非参公事业单位市内公务出行交通费报销的适用单位。

三、公务交通费报销的两种方式是什么?

一是凭市内公共交通合法票据实报实销;二是根据出行距离远近,按补助标准计算报销。

四、出行距离远近按次补助的标准及计算方法?

按出行距离远近按次补助的标准为1.3元/公里,以后可根据试行情况及物价变动情况适时调整。

计算报销金额主要按外出公务人员公务出行距离(往返总计)乘以定额补助标准确定。如工作人员同时出发到两个以上(含两个)不同办事地点的,按各段距离之和(公里数)计算里程;多人同车到同一地点的,视同一人、一次出行,只能按往返一次的里程报销。

五、出行距离如何确定?

出行距离可通过科学技术信息工具如高德导航地图、百度导航地图等确定,具体认定方法由各单位自行确定。

六、出行起终点如何确定?

由于事业单位行业类别众多,单位类型复杂,实际情况千差万别,出行起终点从本单位出发或者从家里或其他地点等出发到办事地点。由各单位根据本办法,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

七、《办法》适用的单位有哪些?

主要是已完成市本级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市委、市人民政府直属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和市本级各部门各单位所属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自治区垂直管理部门市、县级机构、市属各城区可参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