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来源: 广西财政厅  |   发布日期: 2021-03-01 11:00   

为加强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专项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财社〔2017〕237号)、《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体育局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彩票公益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桂财规〔2018〕11号),以及自治区财政预算资金管理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结合广西实际,自治区财政厅会同自治区民政厅制定《广西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就福彩公益金使用范围、分配和使用管理、信息公开、绩效管理与监督检查进行明确,为规范广西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资金的管理提供管理制度依据。为更好地贯彻实施该《办法》,现就相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办法》制定的背景是什么?

答:此前广西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资金所适用的管理办法为《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体育局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彩票公益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桂财规〔2018〕11号),但在管理使用该项资金过程中发现市县存在资金使用进度较慢、使用绩效不高等问题,为规范广西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资金的使用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财社〔2017〕237号),制定本《办法》。

二、《办法》主要内容是什么?

答:《办法》主要包括以下几个内容:

(一)明确福彩公益金的使用范围。

福彩公益金的使用应当遵循福利彩票“扶老、助残、救孤、济困”的发行宗旨,主要用于资助为老年人、残疾人、儿童等特殊群体提供服务的社会福利项目,以及符合宗旨的其他社会公益项目,并在《办法》中将支持方向进行了进一步细化。

(二)规定了福彩公益金分配方式。

《办法》明确福彩公益金应当围绕自治区民政领域社会福利事业发展有关规划确定的目标,坚持突出重点、统筹安排、规范管理的原则,用于支持自治区确定的社会福利设施重点项目建设,资助市县社会福利设施条件改善、社会福利领域政府购买服务及落实相关补助政策等,并激励引导社会力量参与社会福利事业发展。福彩公益金根据不同情形,分别采取项目法分配或因素法分配。

1.项目法。对纳入自治区相关规划及项目库管理的项目,按项目法分配,并区分不同实施主体确定补助额度,自治区本级负责立项建设的项目,自治区财政通过福彩公益金给予全额补助,市县负责立项建设的项目,自治区财政通过福彩公益金给予适当补助。具体补助额度由自治区民政厅会同自治区财政厅根据项目立项批复、投资概算、资金筹措方案等情况审核确定。

2.因素法。对纳入自治区相关规划及项目库管理的项目,按项目法分配,并区分不同实施主体确定补助额度,自治区本级负责立项建设的项目,自治区财政通过福彩公益金给予全额补助,市县负责立项建设的项目,自治区财政通过福彩公益金给予适当补助。具体补助额度由自治区民政厅会同自治区财政厅根据项目立项批复、投资概算、资金筹措方案等情况审核确定。

(三)规范了按项目法申请补助的项目的流程和条件。

目前,福彩公益金的使用存在项目进度慢的问题。经调研了解,进度慢的主要原因在于福彩公益金支持的设施建设类项目前期工作准备不充分,大部分地区存在等上级转移支付资金下达后再找项目的问题。为此,参照《财政部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要素框架》(财办法〔2019〕54号)精神,对采取项目法分配进行了进一步细化,《办法》一是明确了纳入自治区项目库的程序,自治区民政厅组织自治区项目单位和市、县民政部门按照福彩公益金项目管理办法做好项目申报工作,自治区民政厅按相关程序审核后纳入项目库管理。二是明确纳入自治区项目库项目的条件:1.项目符合国家有关规定。2.已完成前期准备工作并具备开工条件。3.自筹建设资金已经落实。

(四)规范了项目法补助的项目安排要求。

所有项目法安排补助的项目,应从项目库中按轻重缓急排序后结合当年预算情况择优安排,非项目库项目不得纳入补助范围。同时应当符合预算管理的相关要求:一是入库项目原则上应当通过投资评审,不与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项目交叉重复。二是针对各地存在的福彩公益金支出进度慢的问题,《办法》明确上年已安排预算或补助,但申报年度已安排预算支出进度不足80%的跨年度项目,自治区不予安排下一期补助预算。

(五)规范福彩公益金的下达。

一是中央补助资金的下达。自治区财政厅在收到中央福彩公益金后5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自治区民政厅提出资金分配方案,自治区民政厅在收到自治区财政厅通知后,按本办法规定的方法、程序提出资金分配方案,报自治区财政厅审核后,由自治区财政厅在规定时间内下达市县财政部门或追加自治区本级预算单位。符合自治区本级大额资金管理要求的应按大额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执行。二是自治区彩票公益金的下达。按自治区本级部门预算和自治区对市县专项转移支付管理的相关规定执行。

(六)规定了福彩公益金的信息公开事项。

一是各级民政部门、福彩公益金使用单位应当根据有关规定,于每年6月底前将上一年度福彩公益金使用规模、资助项目、执行情况和实际效果等相关信息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二是每年3月10日前,各设区市民政部门应会同财政部门向自治区民政厅报送本级及所辖县(市、区)上一年度福彩公益金使用情况,自治区民政厅应当于每年3月底前向自治区财政厅报送全区上一年度福彩公益金使用情况。每年4月1日前,自治区民政厅应当将上年度全区使用中央补助地方福彩公益金的使用规模、资助项目、执行情况和实际效果等情况上报民政部。每年6月底前,自治区民政厅应当将上一年度福彩公益金使用规模、资助项目、执行情况和实际效果等向社会公告。

(七)明确福彩公益金的绩效管理与监督检查等事项。

一是各级民政部门、财政部门应当根据预算绩效管理相关要求,实施对福彩公益金的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二是自治区财政、民政部门在对下分配资金时应同步分解下达分区域或分项目绩效目标。各级民政、财政部门应当在预算执行中开展绩效目标执行监控;在年度执行结束后,按要求组织开展绩效评价。绩效评价结果作为下一年度调整政策、改进管理、分配资金的参考和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