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购买服务常见问题解答(第48期)

来源: 柳州市财政局  |   发布日期: 2024-07-01 11:08   

一、政府购买服务是否遵循政府采购法?

根据《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02号)第十九条的有关规定,政府购买服务项目采购环节的执行和监督管理,包括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采购政策、采购方式和程序、信息公开、质疑投诉、失信惩戒等,按照政府采购法律、行政法规和相关制度执行。

二、购买主体、承接主体及其他政府购买服务参与方在政府购买服务活动中,存在违反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行为的;存在截留、挪用和滞留资金等财政违法行为的应当如何处理?

根据《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02号)第三十一条的有关规定,购买主体、承接主体及其他政府购买服务参与方在政府购买服务活动中,存在违反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行为的,依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予以处理处罚;存在截留、挪用和滞留资金等财政违法行为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法律法规追究法律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